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这样的烦恼:好心借钱给别人,到了约定的还款时间,对方却迟迟不还钱,各种催款方式都试过了,依然没有效果。面对这种欠钱不还的人,难道我们就只能束手无策吗?当然不是!今天,就给大家介绍一种对付欠钱不还的人最有效的方法——申请支付令。
一、什么是支付令
支付令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督促程序,是法院根据债权人申请向债务人发出限期支付现金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简单来说,支付令就是一种快速、便捷的追讨欠款方式,无需经过漫长的诉讼程序,就能让债务人尽快偿还欠款。
二、支付令的优势
1. 周期短
与一般的诉讼程序相比,支付令的申请流程更加简便快捷。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应于十五日内审查完毕并向债务人发出。而一般的民事诉讼程序,需要经历立案、开庭、审判等多个环节,耗费的时间较长。对于急于追讨欠款的债权人来说,支付令能够节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2. 成本低
申请支付令的费用相对较低,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 1/3 交纳。这对于债权人来说,无疑减轻了经济负担。而且,在申请支付令的过程中,不需要聘请律师,也节省了一笔律师费。
3. 效力强
支付令一经制作发出即具有督促效力。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十五日内未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的,支付令发生法律效力,债务人必须按照支付令的要求清偿债务。如果债务人不履行支付令,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种强制执行力,能够有效地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并不是所有的欠款纠纷都可以申请支付令,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申请支付令需满足以下条件:
1. 请求给付的是金钱或有价证券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的必须是金钱或者汇票、本票、支票、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如果是其他的财物或者行为请求,不能申请支付令。
2. 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必须清楚、明确,没有争议。例如,有明确的借条、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证据,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如果债权债务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争议,法院将不会受理支付令申请。
3. 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
债权人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必须已经到期,并且数额确定。如果欠款还没有到期,或者数额不确定,也不能申请支付令。
4. 债权人没有对待给付义务
债权人在该债权债务关系中,没有对债务人的对待给付义务。也就是说,债权人已经履行了自己的义务,而债务人没有履行还款义务。
5. 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支付令必须能够有效地送达债务人,以便债务人有机会对支付令提出异议。如果债务人地址不明、下落不明或者无法通过正常途径送达支付令,那么就不能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支付令的流程
1. 提交申请书
债权人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必须提交申请书,其内容应包括借贷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的种类、数量、债权人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等。
2. 受理
人民法院对债权人的支付令申请书进行审查,如认为申请书不符合要求的,可以通知债权人限期补正。在收到申请书或补正材料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3. 审查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对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进行审查。若认为债权人的申请符合条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本人发出支付令;如认为申请不成立,则裁定予以驳回。
4. 异议
债务人可以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将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案件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经审查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则裁定驳回债务人的异议,债务人仍应按照支付令的要求清偿债务。
5. 清偿或申请执行
若债务人对支付令没有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债务人在这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五、实际案例分析
案例一:
小王是一名个体工商户,他向李某出售了一批货物,货款共计 5 万元。双方约定在货物交付后的一个月内支付货款,但到期后李某却以各种理由拖延付款。小王多次催要无果后,决定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小王向法院提交了申请书,详细说明了双方的交易情况和欠款金额,并提供了相关的合同和送货单等证据。法院经审查认为,小王的申请符合支付令的申请条件,于是向李某发出了支付令。李某在收到支付令后,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引起了法律后果,于是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动向小王支付了全部货款。
案例二:
张某向朋友赵某借款 3 万元,约定半年后还款。但还款期限已过,张某却一直没有还款的意思。赵某多次催要,张某总是以各种借口推脱。赵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后,对赵某提供的证据进行了审查,认为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符合申请条件,于是向张某发出了支付令。张某在收到支付令后,虽然提出了自己目前经济困难,无法按时还款的异议,但法院经审查认为,张某的异议不成立,驳回了他的异议。最终,张某在法院的督促下,分期偿还了赵某的借款。
六、注意事项
1. 证据的收集和保存
在申请支付令之前,债权人必须收集和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如借条、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便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这些证据将是法院审查支付令申请的重要依据,如果证据不足或者不充分,可能会导致支付令申请不被受理。
2. 正确填写申请书
债权人在填写支付令申请书时,必须认真、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如债务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确保支付令能够顺利送达债务人。同时,申请书的内容要简洁明了,重点突出,以便法院能够快速审查。
3. 关注债务人的异议
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有权在十五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要密切关注债务人的异议情况,如果债务人提出的异议成立,支付令将自行失效,案件将转入诉讼程序。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需要做好诉讼的准备。
总之,申请支付令是一种对付欠钱不还的人非常有效的方法。它具有周期短、成本低、效力强等优势,能够帮助债权人快速追讨欠款。但是,在申请支付令之前,债权人必须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申请流程,确保自己的申请符合条件。同时,债权人也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存,以及债务人的异议情况,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